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职员工生日慰问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广师工〔2021〕28号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教职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增强教职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经研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展本年度教职员工生日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2021年学校工会会员;

2.2021年新进我校未到生日时间的工会会员。

二、费用标准:

按300元/人的额度下拨给各分工会,凭2021年购物发票报账。

三、活动形式:各分工会可组织开展生日联欢等文体活动,也可自行设计若干慰问品套餐,统一组织购买及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四、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活动形式要丰富,内容要贴心,组织要及时,把生日慰问活动作为“暖心”工程来做。

2.各分工会要认真填报教职员工生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按月份顺序填写,生日时间以身份证上的时间为准。

3.该笔经费须专款专用,单独列支,学校工会将按实有人员定额标准予以审批,超出定额标准的金额由教职员工自行支付。

4.如购买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发票上应写明具体物品名称,如只写“用品”或“食品”,务必附上购物小票。支付方式按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5.发票统一为单位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税号:124400004558595242。

6.各分工会到学校工会审批发票时,应附教职员工实名签领表(见附件2)、参与生日慰问活动的教职员工生日信息登记表及相关票据。第一张发票背面注明分工会名称、用途、汇总金额及发票张数,同时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和分工会主席三人的签名。经与财务处协商,该慰问活动的报销采用凭发票现场报销方式,无须网报流程。

7.各分工会可于5月25、26日及10月26、27日分批到学校工会集中审核并到财务处报账,每次报账不得超过四张发票。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特此通知。

学校工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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