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7 点击数:

广师大工〔2024〕4号

各分工会:

为庆祝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激发女教职工建功新时代的工作激情,凝聚巾帼力量,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工会将下拨专项活动经费开展“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请各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庆祝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1.参加对象及费用标准

截止2024年3月8日在职的女教职工。费用标准为100元/人。

2.活动形式

请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动形式可包括插花、摄影活动、专题讲座、读书分享、校园阳光竞走等。

三、活动要求

1.提前上报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形式等,报账时需附上,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

2.各分工会开展文体活动,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本次开展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从下拨的专项经费中支出,具体标准按(广师大〔2022〕598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会经费收支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发放活动纪念品或交通误餐费,须填写《2023年“三八”妇女节教职工文体活动纪念品发放签领表》(见附件2)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会活动交通误餐补助发放签领表》(见附件3)并实名签领后由分工会主席签名盖章。购买纪念品发票需有经手人、验收人和分工会主席签名,报账时除提供发票外,还须附上签领表。

二、报账方式及注意事项

1.该笔经费须专款专用,单独列支。学校工会将按额定标准予以审批,超出额定标准的金额由教职工自行支付。

2.如需要购买活动用品,发票应写明细,如只写“用品”或“食品”,务必附上购物小票。支付方式按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3.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税号:81440000MCL468545M。

4.该活动的报销采用凭发票现场报销方式,无须网报流程。各分工会统一到工会审批发票时,第一张发票背面应注明分工会名称、用途、汇总金额及发票张数,同时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和分工会主席三人的签名。

三、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于3月底前到校工会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附上本分工会女职工会员名单、活动总结(附图片)。活动总结还须发送至学校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学校工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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