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在职特殊困难教职工慰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5 点击数:

 

 

广师工〔2023〕35号

各分工会: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实“民生工程”、“暖心工程”,学校将于2024年春节前开展在职特殊困难教职工慰问,请各分工会结合实际做好特殊困难教职工慰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特殊困难慰问: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教职工。

(二)由于疾病、伤残和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严重伤残,因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四)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需要临时救助的教职工。

注意事项

(一)各分工会需高度重视特殊困难教职工慰问申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真帮困、帮真困,将学校党委和组织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如特殊困难家庭为我校双职工,只能由夫妻单方所在分工会申报。

(三)申请特殊困难慰问的教职工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春节慰问申请表》,并提供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还需提供配偶或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大(重)病已支付的自付医疗费发票、遭受重大意外灾害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四)各分工会申报的慰问申请表需经所在分工会党组织研究同意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校工会。

各分工会需于2023年12月27日(周三)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工会,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38256615。

特此通知。

 

工会  人事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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