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在职特殊困难教职工调查上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15 点击数:

广师工〔202244

各分工会: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学校拟对特殊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现需对特殊困难教职工进行调查,请各分工会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实际做好调查上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困难慰问: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教工。

(二)由于疾病、伤残和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教工。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严重伤残,因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工。

(四)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需要临时救助的教工。

如特困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所在分工会申报。

注意事项

(一)由教职工本人如实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春节慰问申请表》,并向所在工会提供如下资料: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还需提供配偶或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大(重)病已支付的自付医疗费收据、遭受重大意外灾害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由申请人所在分工会审核,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及其负责人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校工会。

(三) 请各单位把关好申报的真实准确性,使该工作更好起到雪中送炭作用。如发现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将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请各分工会于20221221日(周3:00将本分工会上报的纸质材料报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38256615。

特此通知。

 

工会 人事处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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