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工〔2022〕7号
各分工会:
为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丰富学校女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女教职工建功新时代的工作激情,凝聚力量,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工会将下拨专项活动经费开展“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请各分工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庆祝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费用标准
截止2022年3月8日在职的女教职工。费用标准为100元/人。
一、活动形式
请各分工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动形式可包括插花、摄影比赛、专题讲座、读书分享、校园阳光竞走等。
三、活动要求
1.提前上报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形式、奖励办法等,报账时需附上。
2.各分工会举办文体活动设置奖项,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个人奖项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团体奖项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队最高不超过1200元。
如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纪念品,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100元。如发放活动纪念品,须填写《2021年“三八”妇女节教职工文体活动纪念品发放签领表》(见附件2)并实名签领。购买纪念品发票需有经手人、验收人和分工会主席签名,报账时除提供发票外,还须附上签领表。
3.各分工会对因参加文体活动而误餐的会员可从下拨的专项经费中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40元/人/餐,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补助,市内补助标准为15元/人/天。各分工会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会活动交通误餐补助发放签领表》(见附件3)并由活动参与人签名确认,分工会主席签名盖章。
二、报账方式及注意事项
1.该笔经费须专款专用,单独列支。学校工会将按额定标准予以审批,超出额定标准的金额由教职工自行支付。
2.如需要购买活动用品,发票应写明细,如只写“用品”或“食品”,务必附上购物小票。支付方式按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3.发票抬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税号:124400004558595242。
4.经与财务处协商,该活动的报销采用凭发票现场报销方式,无须网报流程。各分工会统一到工会审批发票时,第一张发票背面应注明分工会名称、用途、汇总金额及发票张数,同时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和分工会主席三人的签名。
三、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于4月中旬到校工会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附上本分工会女职工会员名单。活动开展的新闻报道(附图片)发至学校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学校工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