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及广东省工人先锋号及五一劳动奖章候选对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01 点击数:

广师工〔2022〕4号

各分工会:

现将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工〔2022〕13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2022年省总工会分配给省教科文卫工会1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科教人员)、3个省工人先锋号、6个省五一劳动奖章表彰名额。

各分工会最多可向学校工会推荐全国及省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候选对象各1名。

二、 推荐评选条件

(一) 全国工人先锋号及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认识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总工发 〔2011 〕 77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相对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增强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 “六稳”、 “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 省五一劳动奖

省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粤工办〔 2017) 86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一定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加快建设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双区”建设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深化与港澳台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增强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切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2.各分工会可结合文件精神,对照相关条件,多方征求意见,面向本分工会做好酝酿推荐工作。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征求被推荐对象的意见,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工会将根据各分工会推荐情况,召开工会(教代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候选对象,并按有关要求最终确定学校上报候选对象。

3.各分工会于2月22日(周二)上午将经分工会主席签名和所在分工会(单位)党组织盖章确认的全国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初审汇总表(见附件3-4)以及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7)纸质版报学校工会;2月24日(周四)上午将经分工会主席签名和所在分工会(单位)党组织盖章确认的省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初审汇总表(见附件5-6)以及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7)纸质版报学校工会,所有报送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都发送至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学校工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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