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教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广师工〔2021〕61号

各分工会:

为喜迎新春佳节,提升教职工幸福指数,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5个部门共同发出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等精神,学校拟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点—韶关乐昌市坪石镇河丰村集体购买农产品作为教职工春节慰问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学校工会会员(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二、购买物品

脐橙2箱、大米1袋、番薯和花生1箱。

二、发放方式

根据教职工指定地址将物品邮寄至收货人(邮寄地址仅限省内)。第一批脐橙将在2021年11月30日前送达,第二批农产品将在2022年春节前送达。

三、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做好收货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于2021年11月26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经由分工会主席签名盖章的纸质版交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

2、各分工会于2022年开学后2周内将经由分工会主席签名并盖章的实物签领表(见附件2)交至工会,以备报账。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学校工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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