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庆、中秋双节教职工慰问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4 点击数:

广师工〔2021〕39号

各分工会:

为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教职工幸福指数,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经研究,今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学校工会将开展国庆、中秋节日慰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截止2021年10月1日工会会员(含10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会员)。

二、活动内容

购买发放节日慰问品。

三、组织方式

各分工会可结合实际设计若干慰问品套餐,统一组织购买及发放。慰问品的购买范围为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香菇、奶制品、水果、干果、卷(抽)纸、洗涤用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

四、活动金额标准

按200元/人的额度下拨给各分工会,各分工会凭2021年购物发票报账,报账时不得超过四张发票。

五、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精心组织,把慰问活动作为“暖心工程”来做。

2.原则上从指定的慰问品购买范围内进行购买,如购买指定范围之外的其他慰问品,请提前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3.该笔经费须专款专用,工会将按额定的标准予以审批,超出额定标准的金额由教职工自行支付。

4.发票上应写明具体物品名称,如只写“用品”或“食品”,务必附上购物小票。支付方式按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5.按财务规定,发票统一为单位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税号:124400004558595242。

6.各分工会到学校工会审批发票时,应附教职工实名发放签领表(见附件)及相关票据。第一张发票背面注明分工会名称、用途、汇总金额及发票张数,同时要有经手、验收和分工会主席三人签名。经与财务处协商,该慰问活动的报销采用凭发票现场报销方式,无须网报流程。

7.该项慰问活动截止时间为10月1日。各分工会可在以下时间(10月14、15日)到学校工会集中审核并到财务处报账。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特此通知。

学校工会

2021年9月14日

总访问量为

版权所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