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工〔2021〕37号
各分工会:
现将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转发<推荐命名省模范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工[2021]5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省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全省共评选200个,省教科文卫工会有4个名额,我校可推荐1个候选对象参加评选)。申报对象为各分工会。
(二)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全省共评选200名,省教科文卫工会有4个名额,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对象参加评选)。申报对象为学校工会专兼职干部、各分工会主席、委员。
二、相关要求
(一)各分工会可结合文件精神,对照相关条件,多方征求意见,面向本分工会做好酝酿推荐工作。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征求被推荐对象的意见,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工会将根据各分工会推荐的情况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候选对象,并按相关程序确定我校上报候选对象。
(二)各分工会如有合适推荐对象请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详见附件3、4),于8月4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经分工会主席签名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纸质登记表送到工会办公室,电子版信息表发送到邮箱:gjsgh@gpnu.edu.cn。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学校工会
2021年7月29日